所有的這一切,令你非常痛苦。接下來會發生什麼變化?

其一,痛苦會產生憤怒這種憤怒會激發你的自衛性反擊,由於這種反擊看來針對的不是產生痛苦的對象,於是在別人看來,那只是一種簡單的發洩或排解。

 

比如,某公司的老總一大早因為和老婆吵架,到了辦公室還餘怒未消。恰好有位業務主管要彙報工作,老總極不耐煩地說:「這點事都解決不了,我要你們幹嘛?」這位主管碰了一鼻子灰,悻悻然地回到了辦公室。這時,主管的下屬業務員有事請示,主管極不耐煩地說:「這種事情還來找我解決?你們怎麼不多動動腦子?自己想辦法!」這位業務員碰了釘子,感覺很沮喪。下班回到家剛坐下,兒子想問他數學題,他氣呼呼地說:「就你事最多!讓我清靜一會兒!」兒子被爸爸的無名火搞得很鬱悶,正要溜走,卻被自己一向很寵愛的小貓絆倒。兒子的火氣沒處發,朝著小貓又踢又叫:「討厭,沒看到我很煩嗎?叫什麼叫!」

「你怎麼定義自己,世界就怎麼定義你」處處妥協只會失去自我的價值!

這就是著名的「踢貓效應」。表面描述的是一種典型壞情緒的傳染過程,但事實上,它描述的卻是因為痛苦產生了無法壓抑的自衛性反擊,而向弱者轉移

從公司老總到可憐的小貓,構成了一個傷害力逐漸減弱的金字塔。如果我們的傷害力比傷害我們的對象強,或者差不了多少,我們就會直接反擊。如果我們的傷害力與傷害我們的對象相差太多,我們無力迎戰,這種自衛本能就只能發洩在弱者身上。那些向你提出種種要求的親人或情人,或許其中有一兩個表現得較為強勢,但是他們的傷害力,實際上與你相差不了多少。

 

所以,你為某事而委曲自己,內心又產生各種自衛性的攻擊情緒,讓你變得焦躁、易怒,你以一個痛苦者的心智模式活著,心中充斥著種種被逼迫的無奈。你不明白,你其實是以「我是被逼無辜的受害者模式」,來拒絕改變所需要承擔的代價。

 

這是一個你怎麼定義自己,世界就怎麼定義你的世界當你以一個受害者的心態去面對生活,你就已經變成了生活的受害者;當你以犧牲的姿態去面對世界,你會真的被世界犧牲。

「你怎麼定義自己,世界就怎麼定義你」處處妥協只會失去自我的價值!

其二,痛苦會產生積極功能。當你感覺被忽視、被傷害或者不被關愛,情緒都會刺激你提升自尊感,從而實現自我療癒、自我修復和自我進步。

 

雖然世間確實有一些痛苦,是我們怎麼努力都無法讓它消失或緩解的,但那只是藉由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少數情況。大多數的生活來自人際傷害的痛苦,完全可以透過自我努力避免,只不過我們往往看不清自己真實的訴求。

 

魚與熊掌不可兼得,既然選擇了當下的舒適(會說我很痛苦啊!既然你不改變,就意味著你害怕改變會帶來更大的痛苦,此時雖苦,相較之下,依然是比較舒適的),就得承受它所帶來的自我意志壓抑。即使如此,我們的內心也不必因此而暴烈不安,我們完全可以追求主動安穩的幸福

「你怎麼定義自己,世界就怎麼定義你」處處妥協只會失去自我的價值!

只要我們明白自己的行為是可以改變的,他人的攻擊純屬無法自主的本能,我們先修煉出強大的包容力,然後把自己的心智模式切換為自我實現模式,就可以讓自己變成一個可以終止任何傷害的強者。

 

節錄自《你的善良必須有點鋒芒》

「你怎麼定義自己,世界就怎麼定義你」處處妥協只會失去自我的價值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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