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朋友不只是朋友!遇到另一半劈腿,愛人與小三究竟誰對誰錯?

#明知卻故犯又該當何罪?

在此,先不論「一對一」交往,是否該成為世界通則。如果你身處的社會,普世價值認為交往本該一來一往,那如果你的愛太廣博、有分支,那就會被歸類為「道德感較低」的一群。(直白的意思就是負心漢、劈腿女)

這些人真的有罪嗎?在他與她的眼中,這只是在追求「真愛」的過程中,不小心傷了另外一個人。但愛不就是這麼一回事,沒來由也去無蹤,在他們內心或許早已認清,男如果未婚、女也尚未嫁,連法律都無法明確規範定我罪刑,何來有罪之?這也是之所以,小三、小王總能如此坦蕩、背叛者總是灑脫自在,而只有元配永遠無力面對的主因。

說到底,不愛了,你或妳什麼也不是!

既然如此,何必多費心思沉溺在這段沒未來的情感中,既然自願自艾也無法喚回什麼,何不趁早解脫,也無須去強加罪名於他倆身上,因為對熱戀中的人們來說,這些完全「無感」。

或許是灑狗血的八點檔、復仇系電影,總是超現實地讓元配來個改頭換面(點個痣、換個髮型),便能化身另一個女人(男人)重新力挽愛情,也因如此讓愛情裡的善男信女們,被劈腿後,認為自己擁有喚回另一半「愛」與「良知」的能力!

但事實總殘酷,愛情無關道德,當愛離開了,它從沒回頭過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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