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文轉自姊妹淘)
多數女人留下了,她們被突如其來的寵幸感到驚喜,王子集三千寵愛於一身,唯獨挑中妳戀愛,他說妳白白的很可愛,跟別人都不一樣,身處於眾星雲集的上流社會裡,他只想找個圈外人認真交往,情人節給妳零用錢、買機票、訂飯店,他說要為妳量身訂做拍MV,妳深信自己就是萬中選一的公主,只要他一聲呼喚,天涯海角都願飛奔而去。
直到有一天,王子沓無音訊,沒有隻字片語,不再約妳見面,編織的美麗夢境瞬間粉碎,舞會結束了,燈光全亮起,妳瞧了瞧自己,原以為全身是一襲華麗禮服,竟只是個僕人裝,這會場裡的每個少女,她們都跟王子深夜跳過雙人舞,而妳從來就不是唯一。
這時妳會摸摸鼻子認了,回到自己的世界,還是努力找說謊的王子講清楚、說明白,撕開他的假面具,讓他從至高無上的地位跌落,如墜入凡間的平民,為自己的不告而別認錯呢?
有些勇敢的女孩,她們選擇與王子對抗,但力量太微弱了,而擁戴王子的粉絲好多,他還有強大的專業法律團隊,能隨時為他服務,一個小女生的話語沒有分量,隨即被眾聲喧嘩淹沒了。
但有一個女孩,她不肯屈服,這個名叫「都美竹」的18歲網紅,堅持要對抗到底,她集結了那些曾經和王子交手的女孩們,以團結之姿站穩了腳步,堅持了一個月,宣稱要跟海外歸來、微博擁有5,000多萬粉絲的歌手吳亦凡,決戰!
法律是道德的最後底線、最低標準。很多逍遙法外的人,遊走於法律邊緣不受懲罰,正如劈腿的人,在未婚之前,沒有觸及法律界線,道德上不可取,但也拿他們沒辦法,於是「時間管理大師」這個因男星劈腿而被創造出的新興名詞,就此應運而生。
吳亦凡被爆與網紅戀愛,這不是第一次,女孩很容易被認為是蹭熱度、想走紅,每次有類似新聞出現,透過強大公關能力影響輿論,常能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。
畢竟吳亦凡未婚,就算交往很多人,也不犯法啊。未婚男女在戀愛時犯的錯,除了當事人,一般人沒有權力指責,畢竟你情我願,一個巴掌拍不響。
是的,法律需要明確證據才能佐證,進入法律訴訟前,人人都是平等,在此刻,吳亦凡都是無辜的,但道德就是人心裡面的一條標準線,從這些女孩們群起指控、曝光的對話紀錄裡,一個男人如何對女孩設下的愛情陷阱,我們必須睜大眼睛看著,那不是小說裡才出現的情節,是我們周遭都可能發生的故事。
套路1.透過中間人牽線
身為知名藝人,男星從不主動現身攀談,而是利用中間人試探女生交往的意願,甚至找曾經的女伴推薦拉人來酒會認識,降低涉入感引起的不便,交往時也只透過微信小號聯繫,不發私人照片、視頻,最後有爭議時,也能指責對方造假,再輕易脫身。
套路2. 對每個人都說真心戀愛
男星對這些年紀偏輕的少女們,口徑一致表示不找圈內人,想要找圈外人好好談戀愛,儘管事前並無交集,卻因看過網路美照一見鍾情,喜歡白白的、腿長女性,讓她們相信自己是萬中選一,自認是正牌女友,就算事情被媒體曝光,也能說有意交往,而不會被認為是「誘騙」。事後女孩們彼此比對時間,才發現同一時間,男星竟然約兩個女生在同一間飯店!
套路3.利用工作權勢引誘
透過助理出面,以拍新歌MV或公司尋找練習生的名義,專找年輕女孩下手,給她們一個願景,讓懷抱星夢的女孩以為有出道機會,受了委屈也不敢大聲嚷嚷,怕對方勢力雄厚,會透過關係影響自己未來星途。
套路4.從粉絲後援會選秀
明星愛上女粉絲,簡直是偶像劇劇情!男星利用女孩對偶像的崇拜迷戀,對他百依百順,以工作繁忙緣由要對方到飯店送上門來,還吩咐她們「要乖喔」、「我喜歡乖巧的女生」,輕易哄騙女生上鉤。
正如林奕含在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裡寫道,「社會對性的禁忌太方便了,強暴一個女生,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,連她都覺得是自己的錯,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自己的身邊」。
誤信男人設下的陷阱這種事,多數天真少女很難啟齒,她們選擇閉上嘴巴,換得耳朵的清靜。就像性騷擾一樣,被男生故意摸那一下,很多女生當作吃虧忍耐過去了,很少人會遇到像雞排妹這樣不怕揭開隱私,有硬幹到底的決心。
沒有人完全純潔無瑕,但不代表受傷都只能往內心吞。
都美竹坦承要過錢,因為和她一起的女生們,有人得了憂鬱症,有人引產傷了身體,有人一蹶不振,對未來很茫然,所以她想要道歉,也想要索取賠償費用,甚至開出天價800萬人民幣。對方開給她的條件是簽下協議書,以及提供所有受害者名單,在雙方沒有談攏下,事情尚未落幕,吳亦凡的媽媽宣稱不堪言語騷擾,逕自匯款給她50萬人民幣,而她選擇退回,並秀出匯款紀錄。吳亦凡工作室竟發聲明,坦承確實給了錢,但沒有收到退款,著實打了自己的臉。
針對這件娛樂新聞,大陸律師認為都美竹若想要拉下吳亦凡的致勝關鍵有三點:
1.不被金錢誘惑
面臨金錢誘惑時,女性可能會屈服,選擇投降,其實在法律上這是落入了一個圈套,當妳提出金錢交易時,簽下協議書那刻,男方就能以勒索罪或者詐欺罪,將妳告上法院,大陸男星吳秀波曾與女星陳昱霖有一段長達7年的地下情,最後她多次索取賠償,還簽下協議同意書,被以勒索罪判了3年徒刑,在輿論影響之下得到緩刑3年,才逃過牢獄之災。
女人要記住,任何妳情我願的分手費,在法律上都是不被認可的。
一旦協議書被認定有要脅的意味,就可能涉及勒索罪,體驗到何謂「最愛的人傷妳最深」,不只送妳鮮花禮物,最後還送妳去坐牢!
2.公開對話,保留證據
只能靠社群軟體聯繫交往的對象,就像楊丞琳唱的一樣,曖昧讓人受盡委屈,找不到相愛的證據!跟明星談戀愛不容易,與對方之間的談話,都要保留紀錄,留下證據,才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腳。性侵、誘姦等指控舉證困難,若要打起官司,交往過程的對話截圖、語音、匯款、訂票紀錄、就醫診斷證明,未來都能作為佐證之用。
法律始終站在證據的那一邊,而不站在性別任一方。
3.團結其他女性
一個人的力量薄弱,一群人的力量才強大。都美竹7月初發聲時,遭到粉絲謾罵,對她語多批評,說她蹭熱度想紅,逐漸地,風向轉了,有相似經歷的女性不只一位,更多網紅願意出面證實,她們都曾被約過參加酒會、參加MV徵選、詢問練習生機會,還有吳亦凡稱呼她們是戀愛對象的對話。律師說,當對方不知道妳還擁有多少同伴、掌握多少證據時,自然講話不敢大聲。
這回,王子終於墜落凡間了!央視評論整起事件:「做藝先做人,做人德為先」。已有10多家合作廠商宣布和吳亦凡終止合作,媒體粗估,解約損失恐高達20億元台幣,不當的感情關係,涉及未成年的女孩時,這不再只是一起讓人吃瓜的娛樂新聞,而是一件社會案件,就連時間管理大師也得認輸。
這次吳亦凡徹底涼了嗎?法律結果尚未明朗。但從一則娛樂新聞上,能喚醒女性的自我覺醒,的確是一件好事,保護自己、不要盲信愛情奇蹟,也不要輕忽女性團結的力量,遇到不公平、不正義,感情上吃虧時,我們或許不必摸摸鼻子自認倒楣,不必躲在自己的殼裡隱藏起來,除了法律,人們心裡還有一個道德底線,能在背後支撐我們,或許在未來的社會裡,林奕含的事件,就不會再次發生。
也許,童話裡都是騙人的,我們都不是王子的唯一,但必須抬頭挺胸做自己獨一無二的公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