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覺得人一輩子可以結婚離婚幾次?——羅素

如果我問你,你一輩子想結幾次婚,你會怎麼回答?大部的人可能會覺得這個問題太無聊了,好好地結一次婚不是挺好的嗎?確實,我們羨慕那些攜手一輩子,直到白頭的老夫老妻,想和他們一樣從一而終。從現實來看,面對婚姻的破碎,若基於外遇、個性不合或夫家娘家有問題而離婚,我們會勸當事人下一段會更好;若是因生離死別而分開的,我們也會勸朋友應當放下,活出自己,放開心胸接納另一個。但若有人一生結婚四次呢?你會不會覺得怪怪的?這章要談的哲學家羅素,他這輩子結了四次婚—前三次都是離婚收場,第四次沒離婚是因他過世了。四次婚姻還不包括豐富的戀愛史與婚外情。有趣的是,他出版了《婚姻與道德》(Marriage and Morals)這本書,書中勸告我們離婚不是解決婚姻的辦法:那你離三次婚是離心酸的嗎?

Advertisements

當你的外號被冠上「骯髒」二字

英國哲學家羅素誕生於一八七二年。他在哲學與數學上的成就極高,分析哲學與符號邏輯與他有著密切關係。他與老師懷德海(Alfred North Whitehead)出版的《數學原理》(Principia Mathematica)影響日後數學發展;他與分析哲學的重要哲學家維根斯坦(Ludwig Josef Johann Wittgenstein)之間的友情與決裂也影響到分析哲學發展的理論與進路。不過,除了在學術方面有極為活躍的專業表現外,在情感與婚姻方面也有驚人產出。羅素的愛情故事基本上算是一筆爛帳,如果不用編年史的方式一條一條依據年代或人物條列出來,講到後來大概根本無法弄清楚誰是誰了。所以只能請你見諒,接下去關於羅素的戀愛故事你可能覺得過於混亂,但要釐清羅素有多少戀愛對象本身就是件混亂的事。

從第一任妻子說起:第一任是愛麗絲(Alys Pearsall Smith),兩人在羅素18歲相遇後熱戀,那時是一八八九年;五年後兩人結婚。羅素的第一段婚姻到了一九○一年,他覺得自己不再愛愛麗絲了,加上不喜歡控制欲很強的岳母,所以這段婚姻看上去差不多要完結了—不過他們還多撐了一段時間,直到一九二一年才離婚,結束了第一段婚姻。

一九○一至一九二一年的二十年間,羅素雖仍與愛麗絲維持著婚姻關係,但早已名存實亡,兩人是在在分居中度過的。這段期間他與莫雷夫人(Ottoline Morrell)有了婚外情,藉由大量書信來往維繫著愛情。順道一提,與莫雷夫人的婚外情是導致羅素與愛麗絲分居的主因之一。不過羅素的愛情對象不只莫雷夫人,與此同時他也和女演員馬里森夫人(Lady Constance Malleson)交往,因為兩人都主張和平反戰而惺惺相惜。羅素與馬里森夫人在一九一六至一九二○年之間(公開)交往:是的,這時候羅素還沒離婚!與馬里森夫人交往時,他鼓勵夫人應該要積極發揮她的文學造詣;馬里森夫人也聽從其建議,從事創作並發表短篇小說。兩人在一九二○年分手,雙方對要不要生孩子這件事沒有共識所導致(多年後馬里森夫人將羅素送她的物品賣給了麥克馬斯特大學〔McMaster University〕,以利學界對羅素進行研究。)除了莫雷夫人與馬里森夫人以外,羅素可能還有一些同時進行的戀情並未被發現。例如著名文學家艾略特(T. S. Eliot)的第一任妻子薇薇安(Vivienne Haigh-Wood)。總之,從分居到離婚前,羅素始終保持他豐富且活躍的感情生活。

Advertisements

羅素與愛麗絲兩人離婚的目的是為了讓羅素能夠再結婚:也是在這一年,羅素49歲,開始了他的第二段婚姻。第二任妻子是朵菈.布雷克(Dora Black),兩段婚姻無縫接軌早在一九一九至一九二○年就已有先兆,那時他們已經開始交往(你可以算算看一九二○年他同時與幾位女性交往。)朵菈是女權主義者,不論氣質或學識都與羅素十分匹配。不過朵菈一開始拒絕了羅素的求婚,因為她認為規範婚姻的法律,只是助長女性在父權社會中被迫屈服的風氣罷了。如果社會規範可以約束一對夫妻,那也是因為這對夫妻已經成為父母,需要養育孩子才能受到社會規範的約束。所以對她在婚姻與性道德方面的前衛態度你應該不意外,例如她認為無論有沒有結婚,都可以因為兩情相悅而進行性愛;她也主張女人應該被充分告知自己可以避孕,以及能使用哪些避孕措施—那可是一百多年前,社會風氣尚稱保守的英國,所以她的主張自然受到攻擊與反對。巧的是,這段期間羅素因為參與反戰示威活動遭到劍橋大學開除,兩人決定要來個大反攻:首先是羅素積極開展節育運動,成立工人生育控制小組;同時朵菈參與工黨競選,提出開設計劃生育診所的政見。夫婦倆人共同建立一所教育實驗學校:燈塔山學校(Beacon Hill School),幫助兒童不受迷信與不理性的傳統束縛。羅素並出版了《保護兒童》(Defence of Children)來闡述朵菈的教育理念。

羅素的第二段婚姻還是結束了:當時他與一位美國記者有著婚外情,朵菈基於報復把這事抖出來,兩人婚姻告吹。一九三六年,羅素64歲,娶了第三任妻子派崔西亞(Patricia Spence)。他們早就認識:派崔西亞曾擔任羅素與朵菈孩子的家庭教師。婚後兩人也生了一個兒子。羅素的浪漫對其他人來說根本就是亂來。一九三九年,當羅素搬到美國準備任教時,美國法院判定羅素在道德上無法勝任教授職位,而不允許其到學校聘任。最後羅素只得回去英國,並任教於三一學院。

羅素的第三段婚姻從一九四九年開始出現嚴重裂痕,那時常有激烈爭吵,吵到二人分居。這次時間比較短,兩人於一九五二年離婚,然後羅素以80歲的高齡娶了第四任妻子芬琪(Editess Finch)。這位芬琪不是別人,正是羅素第一任妻子愛麗絲的朋友的室友:這層關係還真遠啊!芬琪是美國人,跟羅素早在30年前就相遇。芬琪嫁給羅素後,兩人的婚姻維持到一九七○年,那年羅素過世:他終於不再離婚了。

正因為羅素的婚姻與感情生活過度活躍,所以被戲稱為「骯髒博蒂」。當你的名字被冠上骯髒二字時,你可以想想自己到底是哪裡有問題。

 

 

本文節錄自《如何愛,哲學家有答案:13堂最有關係的哲學思辯課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