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侶要不要同居,相信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看法。有的人認為這樣每天都能膩在一起,還能從夜晚大戰到清晨,再也不用找地方休息兩小時,可以盡情享受專屬彼此的二人天地。也有的人認為,早也見面晚也見面,都還沒結婚就沒有了各自的空間,不只不自在,更會讓結婚少了一點驚喜感。假如一方想同居,而另一方不想,那就有你們溝通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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撇開彼此想法上的差異,家人的意見及一些客觀上的條件:像是兩人都住家裡沒有外宿、兩人合租的空間夠不夠大、交通通勤會不會變得不方便……等,都會是影響你們同居與否的原因。

 

再者,同住一個屋簷下就等於是剝去身上的偽裝,在另一半面前展現自己最赤裸的一面。不一樣的生活步調、生活習慣,在同居之後都會被放大檢視,讓你覺得住起來綁手綁腳的,好像連在家裡都不能放鬆做自己。

決定住在一起,也就意味著要把主詞從「我」切換成「我們」,要考慮的不再會只有你自己,而是要把雙方的想法都一起考慮進去。在這樣的過程中,雙方的摩擦與不合就會不停地浮現出來,考驗著彼此對這份感情的認真程度,這也是為什麼同居會被稱作試婚的主要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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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同居對於情侶來說很難用一句「好」或「不好」來概括,一切都還是要回歸到兩人的相處,到底能不能夠互相包容、調整。畢竟同居不像愛情,沒有一拍即合、一見鐘情這種事情;打從出生就生活在一起的家人手足都會產生摩擦了,公主王子的幸福快樂自然也只存在於童話裡面。

如果你們有打算同居,那麼就需要做好「為彼此改變」的準備。不是為了自己,也不是單單為了對方,而是為了可以與對方一起走下去而改變。即便你們沒有同居的打算也不用特別擔心,畢竟磨合這件事,不論是在感情的哪個階段都需要面對;放寬心與另一半好好溝通,一起找出解決的方法,問題一定可以迎刃而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