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之所以痛苦,並不是因為掌控力的缺失。喪失自我價值感才是根源因為不知道自己的價值所在,所以不知道自己要堅持什麼,為什麼而活,也不知道應該為什麼而努力,只好按照別人的要求而活,根據自身最本能的願望而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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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你逃不出這些思維的束縛,便會認為自己必須向當下的環境妥協。比如家庭,無論和睦不和睦;比如工作,無論喜歡不喜歡;比如維持一段社會關係,無論自己需要不需要。

於是,為了讓父母高興,你忍受著看不順眼的妻子,儘管心裡恨不得她快點從面前消失,但你不得不與她生活,忍受著她無盡的嘮叨與抱怨。為了讓孩子有一個健全的家,你忍受著貧困和一個不求上進的丈夫,雖然你痛恨自己當初有眼無珠,遇人不淑,無數次想就此一拍兩散,卻依然忍受著痛苦,忍受著那個不良人。

 

為了保住眼前穩定的生活,你忍受著艱辛的工作和一些難纏的同事,雖然你萬般厭惡這份工作,從早上一睜眼開始就抗拒它,可是你還是拖著疲憊不堪的身子,苦哈哈地擠地鐵,唯一的祈求是不遲到,雖然拿不到什麼績效獎金,但還能拿個全勤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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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家中某一個人的期望,你放棄了自己喜歡的職業,投身於一成不變、無比枯燥的工作。無論你有多不願意接受被安排,但是你想,那是家人為了你好,他們不想你受苦,所以你也就放棄掙扎了。

我一直用「為了」來解釋你的安於現狀,你是不是覺得自己很無用、很委曲?你這麼不誠實地活著的原因,僅僅是你不接受自己正是那個自我價值感缺失的普通人啊!你無力反抗潛意識對你的自我追問,又需要一套說辭來說服自己心安理得繼續痛苦下去。

於是,你一直不去尋求生活的另一種可能。

 

不要害怕改變,不要害怕嘗試,人生並不是只有一種活法正如世界上最偉大的銷售員喬•吉拉德(Joe Girard),他一生換了四十多種工作,在三十五歲走投無路之時,才終於找到了能充分發揮個人才能的職業,登上了人生巔峰。

 

你所需要的,只不過是邁出一步,真正認知自我,重建自我的價值感。

要知道,你目前的人生不過是活在計較當中抉擇利害而已兩權相害取其輕,你之所以願意擔負那麼多的委曲,是因為它能給你帶來眼前的利,無論是身體的,還是心靈的,唯獨沒有幫你構建真正的自我價值感。

比如,你為了父母而忍受妻子,可能的原因是:一是你無能為力,找不到更好的方法,又必須給兩老交代,所以你忍受一個你不喜歡的妻子,只不過是不想被別人說不孝;二是你必須依賴父母,也許他們能給你更多的物質保障,所以你不得不委曲自己,選擇犧牲個人的愉悅來成為父母眼中的好孩子。但終極的真相是,這一切和你父母無關,和世俗評價無關,也和你不得不忍受的妻子無關,只與你做出選擇的自我利益判斷有關。

 

比如,你為了讓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,在貧窮中忍受著丈夫的傷害。看起來,你是善良的妻子、偉大的母親,其實你只是軟弱。你害怕你一個人無法給孩子幸福,你害怕你一個人忍受不了世間的冷眼,你害怕你一個人將來無法給孩子交代。雖然你擁有的很少,少得讓你極度痛苦,但你害怕一旦離開,連僅有的保障都會失去。所以你雖萬般不滿,卻拒絕改變。種種對不確定性的擔憂,讓你成了自己固有觀念的奴隸。

比如,你為了保住一份表面上還算湊合的工作,忍受著不好不壞的待遇,忍受著前程不明的惶恐,也忍受著工作過程的痛苦,和與同事相處的不融洽。這一切的一切,都只因為,你認為自己沒有能力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,你不得不忍受下去。你想著這份工作至少可以維持日常開支。所以,你無法享受工作過程的樂趣,反成了時間和金錢的雙重奴隸

 

Next page//痛苦產生之後,「踢貓效應」就會隨之而來?

所有的這一切,令你非常痛苦。接下來會發生什麼變化?

其一,痛苦會產生憤怒這種憤怒會激發你的自衛性反擊,由於這種反擊看來針對的不是產生痛苦的對象,於是在別人看來,那只是一種簡單的發洩或排解。

 

比如,某公司的老總一大早因為和老婆吵架,到了辦公室還餘怒未消。恰好有位業務主管要彙報工作,老總極不耐煩地說:「這點事都解決不了,我要你們幹嘛?」這位主管碰了一鼻子灰,悻悻然地回到了辦公室。這時,主管的下屬業務員有事請示,主管極不耐煩地說:「這種事情還來找我解決?你們怎麼不多動動腦子?自己想辦法!」這位業務員碰了釘子,感覺很沮喪。下班回到家剛坐下,兒子想問他數學題,他氣呼呼地說:「就你事最多!讓我清靜一會兒!」兒子被爸爸的無名火搞得很鬱悶,正要溜走,卻被自己一向很寵愛的小貓絆倒。兒子的火氣沒處發,朝著小貓又踢又叫:「討厭,沒看到我很煩嗎?叫什麼叫!」

這就是著名的「踢貓效應」。表面描述的是一種典型壞情緒的傳染過程,但事實上,它描述的卻是因為痛苦產生了無法壓抑的自衛性反擊,而向弱者轉移

從公司老總到可憐的小貓,構成了一個傷害力逐漸減弱的金字塔。如果我們的傷害力比傷害我們的對象強,或者差不了多少,我們就會直接反擊。如果我們的傷害力與傷害我們的對象相差太多,我們無力迎戰,這種自衛本能就只能發洩在弱者身上。那些向你提出種種要求的親人或情人,或許其中有一兩個表現得較為強勢,但是他們的傷害力,實際上與你相差不了多少。

 

所以,你為某事而委曲自己,內心又產生各種自衛性的攻擊情緒,讓你變得焦躁、易怒,你以一個痛苦者的心智模式活著,心中充斥著種種被逼迫的無奈。你不明白,你其實是以「我是被逼無辜的受害者模式」,來拒絕改變所需要承擔的代價。

 

這是一個你怎麼定義自己,世界就怎麼定義你的世界當你以一個受害者的心態去面對生活,你就已經變成了生活的受害者;當你以犧牲的姿態去面對世界,你會真的被世界犧牲。

其二,痛苦會產生積極功能。當你感覺被忽視、被傷害或者不被關愛,情緒都會刺激你提升自尊感,從而實現自我療癒、自我修復和自我進步。

 

雖然世間確實有一些痛苦,是我們怎麼努力都無法讓它消失或緩解的,但那只是藉由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少數情況。大多數的生活來自人際傷害的痛苦,完全可以透過自我努力避免,只不過我們往往看不清自己真實的訴求。

 

魚與熊掌不可兼得,既然選擇了當下的舒適(會說我很痛苦啊!既然你不改變,就意味著你害怕改變會帶來更大的痛苦,此時雖苦,相較之下,依然是比較舒適的),就得承受它所帶來的自我意志壓抑。即使如此,我們的內心也不必因此而暴烈不安,我們完全可以追求主動安穩的幸福

只要我們明白自己的行為是可以改變的,他人的攻擊純屬無法自主的本能,我們先修煉出強大的包容力,然後把自己的心智模式切換為自我實現模式,就可以讓自己變成一個可以終止任何傷害的強者。

 

節錄自《你的善良必須有點鋒芒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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